一、受理的地域范围: 蚌埠市
二、受理的内容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或追捕的各类逃犯
三、说明 1、凡是不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举报请访问相关网站或至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举报人请务必真实填写个人资料和举报内容,以便公安机关快速、正确地予以处置,并及时与举报人联系。 3、凡是故意扰乱秩序、乱填乱报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报警范围 一、公安机关受理网络行政案件范围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四)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五)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六)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七)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八)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九)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十)故意制作、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十一)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的; (十二)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十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十四)利用手机短信散布谣言、煽动闹事、攻击党和政府,以及进行诈骗敲诈、传播淫秽信息、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受理网络刑事案件范围 (一)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二)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三)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三、网络事件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中,重要安全技术的采用,安全标准的贯彻,制度措施的建设与实施,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的发现,事故的发生,以及在安全管理中的其他情况所构成的涉及安全的重大行为,统称为安全事件。 重大安全事件是指威胁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重大危险隐患,其事故是指已造成损失的安全事件。一般计算机安全事故是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10万元以下损失或相当于10万元以下的损失;重大计算机安全事故是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10万~50万或相当于10万~50万损失的事故;对于特别重大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则指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相当于50万元以上的损失事故。 报警注意事项 1、报警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警内容要尽可能详细描述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等情况。 2、为保证您的报警有效,请填写您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安机关将为您的信息保密。 3、公安机关将认真核实报警信息,及时受理。如经调查核实,报警人行为确属恶意,虚假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报警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