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A级 蔡豪文)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涉嫌挪用公款、赌博案。2004年2月至11月期间,蔡豪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50余万元,先后27次到朝鲜“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公款作为赌资,挥霍一空。
蔡豪文,男,朝鲜族,1962年1月16日出生,吉林省延吉市人,身高1.70米左右,中等体形,长方脸,吉林口音,身份证号码:222426196201161114。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公安工作,发现嫌疑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发现线索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2005年1月24日